省環(huán)保廳最新發(fā)布的《2012年廣東省環(huán)境狀況公報》顯示,2012年我省環(huán)境質量總體保持穩(wěn)定,城市飲用水源水質全部達標,全省城市空氣質量總體趨穩(wěn)向好,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比2011年分別下降15.0%和7.4%。
一、全省環(huán)境質量穩(wěn)定
2012年我省區(qū)域內的主要大江大河干流和部分支流以及珠三角河網區(qū)干流水道水質總體良好,僅部分流經城市江段和水量較小的支流受到污染。與2011年相比,湖泊水庫水質類別、水質綜合污染指數及富營養(yǎng)狀況均保持穩(wěn)定,水質狀況無明顯變化。
與2011年相比,2012年全省城市空氣質量總體趨穩(wěn)向好,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均現下降,但城市降水中酸雨頻率達 37.4%。
在環(huán)境噪聲方面,全省城市區(qū)域環(huán)境噪聲等效聲級平均值為55.0分貝,超過6成的城市區(qū)域聲環(huán)境處于一般水平,其余城市處于較好水平,而我省所有城市的道路交通噪聲平均值均小于70分貝,都達到了好或較好水平。
二、飲用水源水質100%達標
2012年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(qū)的76個在用集中式供水飲用水水源水質都保持優(yōu)良,與2011年相比,水質達標率持平,穩(wěn)定100%達到國家標準。
同時,全省主要江河水質總體良好,79.0%的斷面水質優(yōu)良(Ⅰ~Ⅲ類),84.7%的斷面水質達到水環(huán)境功能區(qū)水質標準。124個省控斷面中,54.0%的斷面為Ⅰ~Ⅱ類水質,水質優(yōu);25.0%為Ⅲ類水質,水質良好;10.5%為Ⅳ類水質,屬輕度污染;2.4%為Ⅴ類水質,屬中度污染;8.1%水質劣于Ⅴ類,屬重度污染。流經城市江段的Ⅰ~Ⅱ類斷面水質占38.3%,Ⅲ類水質占26.7%,Ⅳ、Ⅴ類水分別占16.7%和5.0%,水質劣于Ⅴ類占13.3%。以四大水系比較,珠江水系、韓江和粵西諸河水質相對較好,粵東諸河水質最差。其中,西江、北江、東江、韓江、漠陽江、袂花江、鑒江、南渡河等干流和珠江三角洲的主要干流水道水質優(yōu)良;龍崗河、坪山河、深圳河、練江和小東江湛江段水質均重度污染,主要污染指標為氨氮、總磷和部分耗氧有機物。
與2011年相比,全省主要江河水質總體穩(wěn)定,局部水域水質略有好轉,水質優(yōu)良斷面數和達到水環(huán)境功能區(qū)目標的斷面比例分別上升4.3%和2.6%,水質好轉的有市橋水道、榕江、西枝江和梅溪河4個江段。
全省19條主要入海河流中,78.9%(15條)的河口水質為Ⅱ~Ⅲ類,水質優(yōu)良;10.5%(2條)為Ⅳ類水質,屬輕度污染;10.5%(2條)水質劣于Ⅴ類,屬重度污染。磨刀門水道、韓江、漠陽江、蕉門和洪奇瀝入海口水質最好,為Ⅱ類水質;深圳河和練江河口水質最差,均劣于Ⅴ類,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、氨氮和總磷。與2011年相比,入海河流河口水質類別及水質綜合污染指數基本保持穩(wěn)定,水質狀況無明顯變化。
三、空氣質量優(yōu)良天數增加
在大氣環(huán)境方面,2012年全省城市空氣質量良好,21個地級市及順德區(qū)空氣質量均達到國家二級標準,其中梅州、河源、陽江和揭陽4市已達到國家一級標準。
與2011年相比,我省城市空氣質量呈現持續(xù)好轉趨勢,如在韶關、深圳、汕頭、佛山、茂名、惠州、清遠、東莞、揭陽9市影響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因子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、可吸入顆粒物三項污染物年平均濃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,已分別達到國家一級與二級標準。
全省城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為0.017毫克/立方米,較2011年下降15.0%,達到國家一級標準;二氧化氮年平均濃度為0.027毫克/立方米,與2011年持平,達到國家一級標準;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為0.050毫克/立方米,較2011年下降7.4%,達到國家二級標準。全省城市空氣質量日報顯示,城市空氣以優(yōu)良或良好為主,全省優(yōu)良天數增加23天,
此外,在城市降水中,韶關、佛山、清遠、順德和深圳等5市(區(qū))屬重酸雨區(qū)(pH均值<4.5;4.5≤pH均值<5.0且酸雨頻率>50%),占22.7%。與2011年相比,降水pH均值下降0.01個pH單位,酸雨頻率上升0.9%,降水質量基本持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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